学生党建

当前位置:首页  学生生活  学生党建



创建互联网党建平台发挥党员堡垒战斗力

  

大学生党建工作是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随着学校的快速发展需,全校大学生党员人数逐年增加,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校、院两级党委适时把大学生党建工作放到学校发展的战略高度、根本任务和学校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进行认识、思考,校党委以推动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合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合格、共产党员行为和作风合格、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合格的目标要求,结合大学生思政教育,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目标,结合培养具有“五个核心能力”的高质量SPT人才,推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探索出了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学生党建工作新路子,开创了高校基层学生党建工作新局面。

国际商学院党委在学校党建工作的大背景下,加强和改进学生基层党建工作,按照校党委的要求,做好各班级党小组理论学习,严格党员发展要求和流程,积极做好党员的培养考察,加强各支部理论学习,构建“线上+线下”多维覆盖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团结合,发挥党员在班风、学风、三自管理、文明寝室建设、党员“一帮一”等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党建工作在课堂、公寓、社团的影响力,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积极探索党建育人的途径和方法,努力实现大学生党建全覆盖。

开辟学生党建网站,旨在交流、探索基层组织在党员发展、教育管理中的职责以及关爱凝聚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方面的主要经验,激发组织创新活力,引导基层党建工作向规范有序、科学有效的方向发展。整合全校党建网络信息资源,打造学校党建专题网页,努力建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党建工作网站,推出一批导向正确、体现时代特色、符合当代青年大学生心理需求的主页和栏目,发挥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实际工作的作用,这更是我们的最终目的。

  

  

国际商学院党委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根据《党章》和上级校党委的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积极慎重地做好商学院党委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坚持和完善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标准和程序,特制订国际商学院党委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一、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1.本人申请。入党要坚持自愿原则,不能勉强。申请人应向本人所在党支部或团总支提出书面申请,入党申请书需要本人手写。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的基本情况、主要经历、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态度、本人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主要表现,今后的努力方向等。写入党申请书时,必须对党忠诚老实,不能有半点虚假和隐瞒,谈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时,一定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不能停留在讲大道理上。在接到入党申请时,要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

2.团组织推优。团组织要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其程序为:(1)召开班级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情况,经团员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2)团支部委员会对推荐对象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报团总支审定;(3)团总支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4)党组织接到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后应及时研究讨论,对条件成熟的优秀团员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对推优产生的入党积极分子拟推荐人选,在设当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培养、教育、考察

1.党支部接受申请。党支部接受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与申请人谈话,要鼓励申请人更加自觉地向党组织靠拢。经过党组织一段时间的培养、了解,对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愿意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同志,在提交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后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党支部应指定二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培养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党员条件的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觉悟,创造入党条件。培养教育的方法:一是建立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党章学习小组,组织他们学习党章,进行自我教育;二是吸收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党训班,对他们进行马列主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是吸收他们参加有关党内活动,使他们接受党内生活的实际教育;四是给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积极分子必须参加业余党校的学习,没有获得党校结业证书的不能发展入党。

2.定期考察。对积极分子除了培养教育外,还要定期考察并及时做好记录,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应经常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书面汇报每季一次,以便党组织了解自己的思想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提出进一步培养意见和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确定发展对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可参加学院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量化考核,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考核优秀并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三、履行入党手续

1.严格政审。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对发展对象家庭主要成员的历史和政治表现要进行调查了解。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信仰、入党动机、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有否参与邪教组织的活动)。要召开座谈会、征求班主任(辅导员)和主要任课教师的意见,进一步了解发展对象的表现。凡不经过政审或是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2.召开支委会,讨论发展对象的情况。对条件成熟的发展对象,起草支部意见,整理好有关材料(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党校培训结业证书、思想汇报、个人自传、政审材料、团支部推优材料、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学习成绩等)。

3.公示拟发展党员的情况。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者,可将材料报党委预审,预审同意后可填写《入党志愿书》。

4.确定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有党组织指定。介绍人要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工作、生活表现以及经历等情况,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5.填写《入党志愿书》。志愿书是发展对象入党的主要依据,申请人通过填写志愿书,可以充分向党表达自己的心愿、理想和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决心,入党介绍人要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6.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支委会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程序为:(1)发展对象向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本人表现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入党介绍人汇报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并表明自己的意见。(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议情况,并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提出意见。(4)与会党员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报党委审批。

7.谈话。上级党委收到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后,在审批前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8.审批。党委在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后,对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并把审批结果通知报批的党支部。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算起。

9.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的,党支部也要通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支部接到党委的批准通知后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继续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

2.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每一季度要有一次口头或书面汇报。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鉴定。

3.预备期满后,预备党员要主动写转正申请。转正申请中要汇报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同学关系等方面的情况,汇报情况要具体化,要针对党支部大会所提的缺点,汇报一年来的改正情况。

4.支部大会讨论。讨论时先听取本人汇报,党小组意见,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进行表决。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需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学院党委批准。

5.党委审批的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要与转正的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

6.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党组织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等,交给党委组织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组织部保存。

  

发展对象的基本要求:

1.学习成绩、综合职业能力测评均居班级前1/3;

2.量化考核达到70分以上;

3.外语等级考试通过四级及以上;

4.寝室考核在B级及以上;

5.无违规违纪现象,无各种通报处分;

6.能主动关注班级中思想有困惑、家庭经济有困难、完成学业有难度、心理有障碍、行为自律较差等重点群体学生,能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效果明显;
    7.积极参与各类活动、比赛。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