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成桥上的相遇相识,镜湖河畔的相伴相知。星光依旧,你我共赴。时节蹁跹而过,昼夜流转不息,光影明灭之间,春暖花开杨柳依依。何不趁这春意正浓之时,集结同道中人,组建一个如春风般温暖的大家庭?新一期的新社团成立已经来临,下面让我们来看看。
01社团申请条件
1.有20名及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须为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新成立社团的名称原则上应包含“学生”字样,社团全称须冠以“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3.有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二级学院、处级单位;
4.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最多不超过 2 名指导教师);
5.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名称、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程序及其他应当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6.申请成立学生社团材料包括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学生社团章程表(草案)、社团活动详细规划表(草案)、社团指导老师任职资格申报表、社团授课老师任职资格申报表、社团干部任职资格申报表;
02新社团成立所需材料
1.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附件一);
2.学生社团章程表(草案)(附件二);
3.社团活动详细规划表(草案)(附件三);
4.社团指导老师任职资格申报表(最多不超过两名)(附件四);
5.社团授课老师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五);
6.社团干部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六);
03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2021年4月30日
2.将申报表以“姓名+班级+联系方式+社团名称”方式命名,在截止时间前发送至 1197938628@qq.com
04社团注销情形
1.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2.参加学生社团的人数长期不足 20 人的;
3.年审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4.全体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5.在同一学校同一校区已有性质相同或相似学生社团;
6.涉及宗教文化的;
7.涉及民族排他性或地区排他性的;
8.跨地跨校联合成立的;
9.未经学校审批批准的校外机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性质的学生组织;
10.举办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社团章程宗旨活动的;
11.其他不宜批准成立或不宜继续注册登记的;
05关于年审答辩需知
1.新社团答辩时间与老社团答辩同时举行,时间初定今年五月底(具体时间会以公众号形式另行发布);
2.如有社团放弃年审答辩机会,则视为有意解散注销社团;
3. 年审答辩现场打分制度(包括新社团成立);
4. 校、院社团部年审答辩会需对应邀请院、校社团部负责人作为现场评委之一,以便校院信息的互通性;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对于新社团成立有了一定认识啦,如果大家还有问题欢迎在咨询群咨询(申请资料加QQ群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