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精英挑战赛
创新创业计划赛道
COMPETITION
竞赛详解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在校大学生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提升人力资源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实现大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总体要求,为中国高等院校的师生搭建高层次的交流和学习平台,推动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创客等主体协同,加快高校创新创业成果转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和中国商业经济学会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创新创业竞赛创业计划赛道。
参 赛 对 象
中国境内高等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学籍所属中国境内高等院校),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高专学生及在华留学生等,不限专业。
竞 赛 形 式
竞赛为团体赛形式,设置创业组、创客组和在华留学生组。其中,创业组和创客组面向境内(不含港澳台)学生报名参加,参赛语言为中文;在华留学生组面向境外(含港澳台)学生报名参加,参赛语言为中文或英文。每个团队由2至5名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须为创业项目的实际成员)和1至2名指导教师组成,教师可指导多支团队,学生不可跨校组队,即每名学生只能参加1个团队,不可跨团队交叉组队。境内外学生不可混合组队。
(一)创业组与创客组
创业组与创客组设置知识赛、校赛、省赛或全国预选赛、全国总决赛等阶段。其中:
1.知识赛阶段
采用个人赛的形式,采用统一闭卷网络机考的方式进行。知识赛主要考核学生相关专业知识,知识赛合格(60分及以上)的参赛学生获得组队参加下一阶段竞赛的资格。
2.校赛阶段
各院校自行组织进行(形式自定),选拔团队参加下一阶段竞赛。
3.省赛或全国预选赛阶段
采用团体赛的形式,由知识赛合格的学生(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自行组成团队,参加省赛或全国预选赛。
(1)若省内有关单位组织安排省赛,则该省份所属参赛院校需按照相关要求参加省内竞赛后,根据省赛结果产生全国总决赛入围名单,入围团队获得参加全国总决赛的资格,具体以省赛通知为准;
(2)若省内没有组织安排省赛,则校赛后选拔团队参加全国预选赛环节,以线上评审参赛团队商业计划书的方式进行。根据全国预选赛结果产生全国总决赛入围名单,入围团队获得参加全国总决赛的资格。
4.全国总决赛阶段
全国总决赛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其中,全国总决赛第一阶段以创新创业方案线上陈述和答辩赛形式进行。根据第一阶段评审结果,按参赛组别分别评选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同时选拔产生全国总决赛第二阶段即全国总决赛精英赛(以下简称精英赛)的入围团队,精英赛采用创新创业项目路演的方式进行,项目路演环节包括10分钟创新创业方案现场展示陈述和5分钟答辩。根据精英赛结果,最终产生本次竞赛对应组别的的冠、亚、季军。
注:
(1)全国总决赛第一阶段产生的一、二、三等奖即为认定的国赛奖项,精英赛不再评定其他级别的奖项,只评选本次竞赛冠、亚、季军;
(2)若创业组参赛团队数量较少,则根据全国预选赛结果,入围全国总决赛的创业组团队只参加全国总决赛第一阶段,具体以竞赛组委会通知为准。
(二)在华留学生组
采用团体赛的形式,由在华留学生(含港澳台地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自行组成团队,参赛语言为中文或英文。在华留学生组可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全国总决赛采用创新创业方案线上陈述和答辩赛形式进行,并评选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
竞 赛 组 别
(一)创业组
要求:项目需要有3个月以上的运营;有团队、商业计划书,已形成具体的产品或服务,并有详细运营数据;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比赛当年前3年1月1日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天使轮。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股东(企业实际控制人),同时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二)创客组
要求:项目尚未落地,但想法新颖独特,市场潜力巨大,已有较完善的商业模式和实施计划。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比赛当年1月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不含在职生);
(三)在华留学生组
在华留学生组面向境外(含港澳台)学生报名参加,参赛语言为中文或英文,参赛项目可为创业类或创客类。